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塑造商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为规范校服着装,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 .者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不穿校服者禁止参加活动。
3.穿著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专业部审查无误后上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不穿。
二 .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护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
三 .严格规范学生校服招标采购工作
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 一 (2015)3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与省的有关要求,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确定学校的校服款式与供应厂家。
学校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有校服供应资格且有意愿向学校供应校服的企业成为本校校服生产和供应商。
1.组织家委代表、老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厂商校服展示与说明,按文件要求,票选出校服的供应厂家。
2.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学校有无偿使用校服 款式的权利。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校服质量标准,把好校服质量关,确 保校服质量安全。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校服着装套数。校服企业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 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 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 等国家标准。严禁不按标准生产校服。
四 .校服征订与验收
1.学校配合校服企业做好新学期校服的征定与服务,督促校服企业 保证校服保质保量供应,家长们根据公示的校服款式与价格,自愿向校服厂家供买款式与数量。
2.学校按照校服样衣样式及检验报告验收校服,并对每个不同批次 和样式的校服封存3件样衣留存。封样时,由双方确认后,将3套样衣 密封包装,在包装上标注“抽查样品”字样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由甲、乙 双方各保存一份。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五 .校服的售后与服务
1. 学校与企业保持沟通,校服供应企业负责在校学生校服的及时补充和供应。
2.校服企业所提供的校服自交付之日起,若发生数量、尺码、配 件等问题需要补购、更换的,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作出书面答复,30天内给予增补和免费退换。
3.校服企业提供工作时间的投诉服务热线或投诉服务平台,及时跟进和解决学生、家长的校服诉求问题。
东莞市商业学校
2022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