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款禁黄用黄免费a尿道口_小妲己福湿地福利院导航_已满18,进入香蕉乐园在线

基本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学校基本信息

东莞商业学校教务处主要工作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09-17    作者:     来源:     点击:


 

1. 修订教学计划:

教务处下发修订教学计划指导意见

 

各科组对原教学计划进行修订

 

各科组将修订的教学计划送教务处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人员对教学计划进行审定

 

将审定稿送主管校长核准

 

教务处将审定、核准后的教学计划编印成册颁发执行

2.课程安排:

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向科组下达教学任务

 

科组根据任务书安排任课老师

 

科组安排好任课老师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科组上报老师情况编排课表

 

教务处将编排好的课表发各科组

 

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执行

3.补考:

各班主任将补考及重修学生名册报各级组

 

级组审核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批后,并做出补考或重修安排

 

教务处将安排通知各级组及各班主任

4.新生入学

新生到招生办验证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核定专业,开具入学证明(注明专业)

 

凭入学证明,到财务室(或银行)缴纳费用

 

凭入学证明和交费收据到教务处办理编班手续,入学证明存教务处,收据上注明编排的专业及班级

 

凭已编班的收据到学生处、宿管办办理住宿手续,学生处组织军训,军训结束学生到班级就读

5.休(停)学:

1、 学生从教务处领取《休学申请审批表》。

2、 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 组组审核并签意见。

4、 教务处审批并签意见。

5、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6、 教务处存档,并开具《休学证明》,并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学籍管理部门备案,保留其学籍。

7、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校长、学生处、财务处、各相关部门)。

6.复学:

1、 学生凭《体学证明》,从教务处领取《复学申请审批表》。

2、级组审核并签意见。

3、 教务处审批并签意见。

4、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 教务处存档,并报市教育局职成科籍管理部门备案,恢复其学籍。

6、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校长、学生处、财务处、各相关部门)。

7.退学

1、 学生从教务处领取《退学申请审批表》。

2、 班主任与其家长联系核实后签意见。

3、 级组审核并签意见。

4、 教务处审核并签意见。

5、 主管校长批准。

6、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7、 教务处存档,并出具相关证明。

8、 教务处定期抄告相关部门(主管校长、学生处、财务处、各相关部门)。

8.转学(转入):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所在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校领导签署意见

我校教务处审核学生相关档案并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教务处向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发同意接收函

教务处凭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回函到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发抄告单通知相关班级)

10.转学(转出):

个人申请,班主任同意

 

教务处领导签字

 

主管校长批准

 

接收学校同意

 

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告

 

教务处凭转出学校主管部门并经教育厅批准的回函办理转学手续

注:

一、省内学校互相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1、转出、转入学校同意转学报告;
2、市级招生部门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转出学校的公章。
二、跨省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省转至本省学校:
1、转入学校同意学生转学报告,并附加盖了转出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
2、 转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的批件。
(二)本省转至外省学校:
1、转出学校同意学生转学的报告;
2、“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跨省转学者均须两地主管高教部门审核批准。

三、转学要求:

1、只有大一学生方可转学。

2、学生于12月、6月申请,从系部领取《转学申请表》。

11.毕业审核:

毕业班班主任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末上报预计毕业生数据交系部汇总

 

组组汇总后,交教务处审核,下发一校稿

第二学期初教务处校正后下发二校稿

毕业班班主任上交二校稿

毕业班班主任上交初审后的毕业生学籍表

教务处审核毕业生资格

 

五月中旬毕业生学籍表归档

12.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发报名通知(通知报名时间、地点、考试时间、收费等)

 

以班为单位报名、交费

 

打印考生名册、准考证、上报有关数据

 

考前准备(编制考试程序册、分发准考证、召开考务工作会、到省考办领取试卷、分装监考用具、布置考场等)

 

组织考试(统计缺考、违纪情况)

 

到省考办抄成绩公布;领证书发放

13.期末考试:

分发期末工作安排通知(确定考试时间、各系部交试卷、命题要求等)

 

整理考试原卷、印制试卷,并按考场分装试卷

 

编制考试、巡考安排表、监考人员表、发期末考试通知

组织考试(发放、回收考试卷、答题卷、考试情况登记表,统计、通报考试违纪、监考违纪等情况

 

组织阅卷、登分、复查,回收学生成绩电子表

14.实践教学:

建立实习基地,制定实践教学有关规定

 

级组根据教学计划和有关要求制定实习计划报教务处

 

级组到教务处领取有关表格发放给学生

 

级组具体组织实施教学实习工作

教务处和级组组织检查实习情况

 

级组对实践教学进行总结与交流并将实习总结交教务处

 

级组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评定,交教务处归档

16.教材预订:

教材征订一年两次每年6月征订下一年春季教材,每年12月征订下一年秋季教材

 

教务处向各科组提供教材的出版信息,教材征订目录及优秀教材一览表以及本院书库存书目录、数量

各部、室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开设课程进行教材的征订,填写《教材预订统计表》报教务处

教务处订购教材

教材科及时掌握教材到位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17.教材供应:

教务处在教材入库后即通知级组和科组

 

相科组在接到通知后,到教务处领取教师用书,分发给任课教师

科组通知有关班级班主任到教务处领书

相应班级在接到领书通知后,由班主任和本班学习委员到教务处领取教材。新生入学时,在交齐书学费后,由班主任持分班名册(注明专业名称、人数)及教材费收据到教务处办理领书手续

18.教学工作量核算及教学课时津贴核发:

每月25日前各级组将审核填写的《教师授课量及考勤登记表》报教务处

 

每月28日教务处将审核后的教职工的授课量及出勤表报主管校长审批

人事办公室按主管校长审批的教职工工资于月底注入职工工资卡

19.文件收发:

处干事签收

 

处干事登记

 

批办

 

传阅、承办

 

处存档

友情链接 / Lkink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新源路23号(东城校区)东莞市学院路249号(莞城校区) 

邮编:523107 邮箱 : dczzjdc@163.com 联系电话:0769-22658231 粤ICP备16019540号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资溪县| 沙田区| 古田县| 宁南县| 青阳县| 策勒县| 蒲江县| 临颍县| 广饶县| 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