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入办理流程
①符合转学条件申请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由本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再由教务处开出《职业高中转学申请表》,然后到校长室办理同意转入学校意见,并由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②转入学生持《职业高中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办理同意退出学校意见。转出学校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③转入学生持《职业高转学申请表》,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办理审批意见,领导签名并盖市教育局章。
注:转入学生除办有以上转学手续外,还必须向教务处提交一套完整的学生档案。
④招生录取择校生程序与以上各方程序相同。
2、转出办理流程:
①凡申请转出我校就读的学生,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名、班主任、教务主任签名同意,再由该接收学校办好同意转入意见并由校长签名,学校盖章的《转学申请表》。
②转出学生将《转学申请表》交回我校教务处审核后,到校长室办理同意转出意见,并由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③转出学生再持《转学申请表》到市教育局职成处办量同意手续,加盖市教育局章。
④办完《转学申请表》中的所有手续后,再回我校教务处办理学籍材料转学手续。
3、休学办理流程:
①凡因病或特殊情况,在一个时期不能上学者,由本人和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查同意,校长批准,给予休学。
②学生休学期满,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核准后复学,如不按时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4、退学办理流程:
凡因患严重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校继续学习者,可由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校长批准,给予退学。
注:①如有擅自离校,无故旷课,累计达《学生手册》中规定的节数作自动退学处理,学校取消其学籍。
②本流程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