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先进,根据《东莞市商业学校团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条件
1、团支委会健全,工作积极主动,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好。
2、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团员、青年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好人好事多,政治气氛浓。
3、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班级学习气氛浓,学风好,各科平均成绩良好。
4、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抓得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政治学习,能够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的团日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团员组织观念强,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按时完成支部制定的活动计划,团支部工作手册和团员行为档案健全,能及时地收缴团费等。
5、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多彩,文体活动普及,达标率高,各种活动竞赛成绩好。
6、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成绩为优秀。
7、团员能够认真遵守团的纪律和校规校纪,班内无严重违纪现象。
(二)标兵团支部条件
除具备先进团支部的条件之外,各方面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在全校团支部中具有榜样作用的团支部。
(三)优秀团干部条件
1、优秀团干部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团的基本知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
(3)积极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和指示,工作主动,成绩显著。
(4)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操行成绩优秀。
2、优秀团支部书记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支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2)重视抓好支委自身建设,坚持正常的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
(3)能比较准确地掌握团内外青年的思想动态,带头做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收效明显。
(4)坚持请示汇报制度,能及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5)学年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成绩为优秀。
3、优秀团支部组织委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检查、督促团日活动和民主生活,支部组织生活正常。
(2)积极组织团员参加争创先进活动,成绩显著。
(3)组织发展团员工作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富有成效。
(4)团费收缴及时,管理规范。
4、优秀团支部宣传委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思想情况,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2)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教育计划。
(3)积极组织团内外青年开展文体活动,青年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四)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1、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团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积极参加班级和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能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
5、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年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操行成绩优秀。
6、主动承担并能圆满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评选时间和方法
(一)评选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校团委组织实施。
(二)在坚持条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评选数额不作限制。
(三)团支部在量化考核优秀的基础上,书面报送总结材料,由专业部团总支审核,团委确定。
(四)团员评先在团支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支委要认真审议,并征求班主任的意见,报送年级团总支审核,团委确定。
三、表彰与奖励
每学期学校团委召开表彰大会,对标兵团支部、先进团支部颁发奖状;对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存入个人档案。